一、总则与管理目标
为确保科研项目立项后规范、高效实施,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产出高质量成果,本方案依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》等文件制定,适用于2025年度及之后获批的所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。
二、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划分
项目实行院、系、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制。
(一)学院科研处:院级统筹主体。负责制度制定、经费统筹、结题终审、绩效评价,并组织中期检查和年度进展报告收集。
(二)系部(或部门):过程管理主体。负责督促项目按计划执行,审核进展报告,协调解决困难,并对成果进行初步审核。
(三)项目负责人:第一责任主体。对项目的学术、进度、经费和诚信负全责,须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。
三、项目实施过程精细化管理
项目实施过程分为以下四个关键阶段,具体管理要求如下:
(一)项目启动与开题
项目立项后2个月内,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细化研究计划,并组织开题。
(二)年度进展报告
每年底,项目负责人须在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进展报告,系部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。
(三)中期检查
项目执行至一半时组织。采取会议评审或材料评审,结果与后续经费拨付挂钩。
(四)不定期抽查
科研处或系部可随机抽查,重点关注高风险项目。
四、项目经费使用与监管细则
为确保经费合规、高效使用,需遵循以下原则与流程:
(一)拨付原则:采用“后资助”或分阶段拨付,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拨付后续经费。
(二)使用要求: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预算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,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。
(三)监管审计:科研处和财务处对经费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,对违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。
五、科研成果管理、验收与结题
(一)成果标注与归档:所有成果(论文、专利等)必须明确标注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(立项编号)”。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,结题时不予认可。
(二)结题验收方式:实行多元化结题,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申请结题:
1.直接结题条件:例如,在研期间获批更高级别的国家级项目或人才计划。
2.科研指数结题条件:完成约定的科研指数(通常与论文、专利、成果转化等指标挂钩)。
3.常规结题:完成《项目申请书》中约定的所有成果,如正式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或提交被采纳的咨询报告。
(三)逾期项目清理:对执行超期项目(超过5年)进行清理。清理前给予预警,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的,将作终止处理并收回剩余经费,负责人将被暂停申报资格。
六、附则:变更、风险与激励
(一)重要事项变更:如负责人、研究方向、完成时间等重大变更,需提前至少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院审批。延期申请一般只允许1次,且不超过1年。
(二)风险管理与科研诚信:将学术不端和经费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,处理期内禁止申报新项目。
(三)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:项目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和个人的年度科研考核。优秀成果和项目负责人可获得后续申报的优先推荐或额外奖励。